勤勤恳恳、尽心尽力照顾老伴儿,却始终没有得到老伴儿女的认可,反而被迫要求离婚…为了给晚年一个保障,在两位老人没有任何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的情况下,我们抽丝剥茧,从银行流水中发现了端倪,我们的诚恳也打动了法官,最终共同说服对方支付20万元!简直比我们自己拿20万还幸福!
双方和解离婚,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将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四处房产、两辆车、股票基金等财产与债务分割清晰,减少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新年新开始,祝以后的旅程更加美好!
生活不听你的励志,也没时间让你下决心。
每个行业都有赚钱跟不赚钱的人,区别在于自己付出多少。每天如果都没有行动,就只能等来一场空。
与其去抱怨,不如静下来走心的尽力一回!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听到结婚两个月双方就分居,房产孙女士亦未出实际出资,法官要主持调解时有明显倾向性。但是经过我们据理力争跟法官多番沟通,终于最后取得胜利,房产(可能被拆迁)归我方所有,我方分两期向林XX支付房屋折价款。帮助孙女士维护了她的最大权益,孙女士非常满意特地给我们送上锦旗以表示认可和鼓励。
2023年,辛苦勤劳努力的自己,致敬支持自己的亲朋好友,感恩引导自己的领导同事,感谢客户的信任配合~❤
无论是生活中的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工作中的信任、帮助、共赢,都需要我们的双向奔赴。🌈
2023年以这份改判判决圆满收关,希望在2024年大家都能各随所愿、万事顺遂、大展宏图!💪元旦快乐🎉🎉
离婚协议中,6条约定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